数年前,《钓鱼》杂志“域外风采”栏目曾报道过“丹麦人钓鱼带把尺”。讲的是丹麦对钓鱼立法,规定钓上的鱼“不满尺寸”必须放归。此法一立,钓鱼人自觉遵守,钓鱼时随身带把尺,钓上鱼用尺量一量,够尺寸就取,不够则放。我国有《渔业法》而没有钓鱼法,所以钓了小鱼扔在地上晒干、钓了幼鱼往地上砸都不算犯法。这类事情常。发生在公开水域和收费钓场。国内无钓鱼法是不是就可以不受约束,胡钓、滥钓了呢?
全国钓鱼锦标赛有项规定:死鱼不计成绩,有的还附加一句“所钓之鱼一律入护”。这是必须遵守的心中之尺。作此规定有两个目的--珍爱小生命,增强护鱼意识;提升钓德,维护钓手形象。然而,没有约束的自然水域和按日计费的天塘还在继续着小鱼扔一地、幼鱼晒成干之类的陋习。钓鱼不美,甚至被社会看低是不是与此有关呢?
钓鱼带尺,量的是鱼,但又何尝不是在量技和量德呢! 且看量技,钓慢鱼有钓慢鱼的方法,钓快鱼有钓快鱼的技术,两者很难统一。所谓一出手就知道钓什么鱼,看线组就明白了。然而搓大饵钓底时鱼讯弱、鱼口轻,提竿十竿九空,由是改拉饵,这下虽然中鱼了,却是无效小鱼。钓吧,都是无用功;放弃吧,心有不甘。于是有两种技术:放弃小鱼,坚持原来线组钓目标鱼和调整线组钓饵,小来钓小,大来钓大。前者心中有尺。利用装备、技术规避小鱼,就是中了小鱼也是小心翼翼,轻摘快放;后者无尺而有尺。大小通吃,边钓边选而留大弃小,将幼鱼、稚鱼扔了,遇小鱼摘钩时狠拽猛拉,气恼撤在不够规格的幼鱼身上。再看量德,钓场有“尺”:禁止飞钩钓鲢,钓了鳖、鳜;等特众水产品须另行计费,可是钓者无尺,滥钓胡钓,钓了鲢鳙或鳖就偷偷藏了起来。尺是规矩、规则、规范,没有钓鱼法不等于没有规矩,如钓场对钓具、钓法做出限制就不能逾越。农村实行承包制后开放钓鱼的水面多了,是好事,但因钓、养矛盾引起的冲突纠纷也多了起来。究其原因是养鱼人有尺:收费多少,大致钓多少鱼,底线是不能亏本。而钓鱼人无尺:天塘就是“天堂”,收了钱就得任我钓。钓鱼带尺一一常存心头的无形之尺,既量己又量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钓鱼人必需遵行的规则约束自己,不逾矩,不越规;用推己及人、双赢和谐和宽容的眼光看待钓鱼及与其有关的产业,不损人,不伤渔。
数年前,《钓鱼》杂志“域外风采”栏目曾报道过“丹麦人钓鱼带把尺”。讲的是丹麦对钓鱼立法,规定钓上的鱼“不满尺寸”必须放归。此法一立,钓鱼人自觉遵守,钓鱼时随身带把尺,钓上鱼用尺量一量,够尺寸就取,不够则放。我国有《渔业法》而没有钓鱼法,所以钓了小鱼扔在地上晒干
最近和几个朋友在一起玩时,偶尔有人提出要结伴外出旅游一趟,大家一致赞成;但是说到去哪儿旅游,人家别人大部分地方都去过了,就我出去的地方最少,所以一时难于统一意见。最后还不错,云南基本上都没去过,于是,就有了我们这次自费、散客、拼团形式的祖
与欧美国家相比,中国的垂钓文化历史悠久,但海钓文化却相对落后。薄弱的基础往往会酝酿出强大的千里,所以海钓在中国起步虽晚,一旦被触发,即如汹涌的浪潮席卷而来,甚至改变了部分沿海城市的传统业态如果你看过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你
第一重境界:初进门槛,急于求成,想有所为,却力不从心。此阶段钓鱼人的心态是急切地向往江河湖泊,清涧溪流,似乎要走尽“天涯路”。他急于置全钓具,什么钓法都想学,什么鱼都想钓,什么时间都想出钓。但由于缺少理论指导和实战经验,屡战屡败的事情经常发生,这才发现,原来钓
钓鱼是一项高雅的活动,当人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带上钓竿到郊外去垂钓,在那草木丛生,空气新鲜,景色如画的环境里,举竿水上,钓上一条又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时,心情会觉得格外舒畅,中老年人通过垂钓活动,还可以改变和防止容易出现的抑郁等消极情绪,在垂
如今的钓鱼队伍在一天天发展壮大,而作为这支队伍的一员,我们的行为直接影响着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关系到钓鱼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形象和影响,从钓鱼人自身方面讲,除了提高钓技水平之外,还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注意保护自然环境,文明钓鱼,这既关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