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天旺垂钓园首届黑坑争霸赛
一、主办单位:
遵义县鸭溪钓鱼协会(分会)
二、承办单位:
鸭溪天旺垂钓园 鸭溪黔城渔具
三、赞助单位:
四、比赛时间:
2016年10月23日 早上八点准时抽签
五、比赛地点:
遵义市播州区鸭溪天旺垂钓园竞技场
六、比赛项目:
4.5米钓混合鱼计重二场,每场70分钟。
七、参赛人员及人数:
身体健康者,年龄在 18-65 岁,限报80人。
八、报名方式及赛事服务费:
1.报名:报名起止日期为:2016 年10月10日至 2016 年10月22日报满为止。
报名点:天旺垂钓园 电话:15885688363
旺湖渔具 电话:18585312246
黔诚渔具 电话:15985505393
李三渔具:13885249792
先进钓具:18286266343
2.赛事服务费:
每人200元,(包括钓费,餐费,胸卡,奖品,广告宣传,饮用水等),参赛会员往返费用自理。
九、成绩计算方法:
成绩名次以个人2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总分优(少)者居前,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最好成绩优劣排序,再都相同者以总重量依次区别先后排名。
十、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第一名:奖金4880元,证书一本。
第二名:奖金2880元,证书一本。
第三名:奖金1880元,证书一本。
第四名至第七名:奖金380元,证书一本。
幸运奖:名次逢八者200元;
十四、竞赛规程
1、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检录、抽签,钓位号一经确定,不得更换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入场,对号入位。
2、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钓具自备。手杆钓混合鱼限用4.5米、(正负3公分)运动员只能使用一支竿垂钓,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30公分。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底节垂钓,可携带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
4、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禁止毁窝。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标、线组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6、必须使用立标垂钓,严禁双浮标钓法,标座底部主线至标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7、比赛中禁止喧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8、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9、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
10、比赛期间禁止换人,一律自钓自取自存。
11、然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着装整齐,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五、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2、比赛中有使用锚钩或双尖连体钩、互相窜鱼、私带渔获等影响比赛成绩的;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破坏竞赛秩序的;不参加组委会明确要求统一活动、影响赛会组织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十六、比赛费用开支明细帐
总收入:16000
第一名至第七名:(4880+2880+1880+380+380+380+380=11160元)
幸运奖:名次逢八者8名(1600元)
中餐、饮用水费用(1200元)
裁判费用500元 广告费用1000元
其他费用500元十七、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天旺垂钓园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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