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打算接着写(二)的,哪知凭空就蹦出个“剑锋所指”来,夺了俺的行头做文章。也罢,咱就接着说下去。
钓鱼钓的是什么,本来就是一个极端糊涂的问题。因为钓鱼本来就是为了鱼,不为鱼钓鱼那就不是钓鱼,因此,钓鱼自然是为了鱼。
无论钓鱼是为了自己也好,为了找乐子也好,为了山水情意也好,为了达到某种企图也罢,都是有目的的。“剑锋所指”兄一开头就拉出子牙葛亮他们出来做榜样,本是好事情,但坏就坏在不该再让吴三桂以及袁世凯他们俩个做钓鱼人。前两位是真戏假做,后面两个简直是胡闹,硬把四人捞做一窝便是鸡兔同笼,不能相提并论。幸亏他们钓鱼都有共同点,都有一个政治目的,这一点总算是对了。
这个“剑锋所指”兄又说钓鱼是一种行贿手段,这种事情也许是有的,一条咸鱼尚可为进贡的礼物,更何况现钓现拿?如果真有美女在彼伺候,娇声叫嗔,吹气如兰,莫说直钩入水了,此时便弃竿不钓也罢。总之,在众多行贿技巧里边,贿钓是最理想的一种,可以达到视觉、感觉与触觉的完美统一,实在是高,高!
把钓鱼套上“屠杀”的帽子有点过分。因为“屠杀”二字教人看了往往心生恐惧,想想死尸遍地,哀鸿满天,风声鹤唳,那是多么的凄凉!而鱼不宜说是屠杀,如果改为“滥钓”这样效果好一些,“滥钓”的意思至多是说钓鱼钓的太多了,结果大抵是吃了不尽扔了或喂猫狗了;这样鱼的最后归宿还是比较恰当的,也让那些常常做空军的钓友心情舒畅一些。
利用钓鱼进行赌博活动,这个情况是有的,这个问题大家不应该回避。所谓大赌伤身,小赌怡情;人嘛,都有好奇心,都有寻求刺激的心理,适当地小赌一把,估计对身心是有益的。比如谁先钓上一条鱼,就口头奖励一次,或邀专业美女奉献香吻一个,那还是蛮有趣的,应予鼓励。
最后那“剑锋所指 ”兄弟把野钓说成是浪费时间,这个就太伤人心了。上次我把野钓说成是最私利的活动大家就很不高兴,推测众人放小留大的可能性很低也遭遇了批评。现在说野钓人都在浪费时间,无疑等于是说他们在谋财害命;因为有一句话就说:浪费他人光阴,等于是谋财害命。如果允许我做大胆推理,那就是说野钓人是在搞慢性自杀!多难听啊!要知道,一个人的一生时间太多了,当然有些时间是无事可做的,与其蒙头造梦,还不如去深山钓鱼呢!把时间浪费在被窝里,很明显是比不上去外面偷偷呼吸空气的好;或者,还可以兼做一些可见人或不可见人的勾当呢!所以,我们应该把野钓说成是在“充分利用剩余时间”这样比较贴切。
钓鱼最终钓的是什么?呵呵,欢迎各位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