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滕州市“富源百川”杯钓鱼此赛
一、主办单位:
滕州市小磊渔具
二、比赛地点:
滕州市渔王垂钓中心
三、冠名单位:
滕州市天一珠宝 威海市富源百川钓具有限公司、杭州飞寻渔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沙利文生物科技有很公司(老G)、威海恒瑞渔具有限公司、滕州陆风汽车专营(生态园对过)
四、参赛人员及人数
共计60人(凡参赛选手将获价值275元纪念品,纪念品如下:富源百川帽子一个(35元)小磊渔具防晒服一件(80元)富源百川荧光道糸子糸各一盘(160元)
五、竞赛时间
2016年8月21日
六、报名方式:
滕州市小磊渔具、电话:13696327988 七、竞赛方法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2场(有效鱼为鲫鱼、鲤鱼、鲢鱼、草鱼、鳊鱼),每场 70分钟。
八、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倒积分制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比赛个人总成绩计名次,录取前二十名
第一名:奖金1000元+奖杯+证书+(富源百川价值630元渔竿)
第二名:奖金600元+奖杯+证书+(富源百川价值236元渔竿)
第三名:奖金400元+奖杯+证书(富源百川价值80元渔护)
第四名至第十名:奖金200元+证书+100元礼包笫十一至二十名:奖金100元+100元礼包,二十一名到第六十名参于抽奖,抽奖奖品有(小生浮漂二十只每只80元)(冠引漂盒五个冠引子线盒五个每个75元)(龙江龙三件套开饵盆两套每套65元)(渔家钓具拉杆箱一个180元)(恒瑞六H十五尺鱼杆一只895元)(散炮盆六个每个50元)。
十、赛事服务费
每人200元整(含塘费、比赛当天饮用水),服务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十一、其它
运动员往返路费自理。
十二、竞赛日程安排
8月21日
7:00
运动员到场(渔王垂钓中心)
7:00 开幕式
7:30 运动员抽签
十三、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十四、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五、本规程由本次主办方负责解释。
十六、未尽事宜,主办方另行通知。
竞赛规则
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警告处罚: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渔护长度不得小于15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式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的抛竿方式必须是:竿尖在上、竿尖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不得有意锚鱼和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
(五)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六)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七)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在自己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或本次赛事中被两次被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线组不得入水。
(四)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抛竿和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
(五)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抄和自取的原则。
(六)自备饵料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拉拉糊、果冻、麻团、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等;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