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长江渔政部门在湖北宜昌市中华鲟放流园将数万尾中华鲟鱼和胭脂鱼放流到长江,迎接今年长江禁渔期提前到来。农业部近期发出通告,为更好地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决定从2016年起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这是中国自2003年正式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以来首次重大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有三大内容。一是改变过去以葛洲坝为界的分段分期实施原则,调整为全流域统一;二是增加禁渔范围,改为从青海省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增加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和大渡河在甘肃、陕西、青海省境内的干流河段和淮河干流河段。

三是将时间由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调整为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延长一个月。

长江流域禁渔期内除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中华绒螯蟹(河蟹)实行专项限额管理以及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经特许之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路过
表示严重支持
渔政终于干了点人事,长江支流琼江全是电工在电,没见一个人管!
先管住那些在长江用电船电鱼的再说吧。
这是非常英明的举措,所有钓鱼人表示大力支持,留大放小是每个钓鱼人应该做的美德,强烈谴责那些电鱼的,缺德
电鱼判三年
抓电工,还有药师,入刑,给点教训
做秀。
太假了
严惩电工
支持禁渔,保护生态,造福后代
希望渔政部门严厉打击电捕
很好,支持
也不管做不做秀,放流了起码也做点事
假的,只要给渔政一点好处照电、 照药,照网。
支持
支持政府。
支持电工药师判刑!支持留大放小!
有了三峡大坝,放多少也没用,
不错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