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是2年前的一个夏季夜晚,我觉得没啥大事儿,闲着钓会鱼。就拿着渔具去江边钓鱼,心情挺好的,刚刚打完窝,调好漂,开玩饵料。保安来了直接就抢,说不让钓鱼。没收了渔具,2000多元没啦!告诉那个地方叫群力湿地公园。后来我也没去要!主要找不到去哪要。说在不给就报警抓我。我想得了吧,不就是玩吗?不要了。我也提醒每个钓鱼别去钓,那个地方叫群力湿地公园,在阳明滩大桥右边。
这么狠的吗?保安有点装b吧,疫情前 我过一次
让他抓好了看能判个什么罪,怎么就把鱼竿给人了,这就像战士丢了枪
那就报警呗 他没权利
虽然不是钓鱼的地方,罪也没那么重啊。需要增加维权意识,买本民法典看看。
这玩意应该报警,保安属于抢劫啊
呵呵,他要就给?保安的权利够大的,被人抢了抢的人还要报警
他有权力不让你钓,没权利没收你的钓具,可以按抢劫罪定性了
揍他
你给他俩嘴巴子他就消停了。
他不该抢你的鱼竿,你可以去要回来。不给你就是强抢
直接报警处理,
进去时,有警示标语没?如果没有。。。。
保安没有执法权你怕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