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临澧县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嫌疑人2名。
2021年2月3日清晨7时许,临澧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澧水河新安镇青山电站附近水域有人正在驾驶船只撒网捕鱼。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当场查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傅某辉(男,68岁,新安镇人)、苏某岸(男,71岁,新安镇人),收缴渔船2艘及渔网等捕捞工具若干,细鳞鲴、鳜鱼等渔获物约7.5公斤。随后,两名嫌疑人被带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
经讯问,嫌疑人傅某辉及苏某岸在村委会多次广播宣传、上门告知澧水河域为禁捕区域且当前为禁捕期的情况下,依然怀着侥幸心理三番两次下河捕鱼。除满足口腹之欲外,嫌疑人傅某辉还将渔获物在集市上售卖获利。
据临澧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鉴定,查获的捕捞网具网目尺寸均小于渔业条例规定标准,会对小鱼造成毁灭性打击。目前,傅某辉及苏某岸因涉嫌非法捕捞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提醒
任何组织或个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都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生态环境修复等民事责任,望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