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吃三斤鱼,竟然毒死22万尾鱼?!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年1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
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酯6瓶,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几人先用爆竹炸鱼未获,遂将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等待数十分钟无鱼。李某又出资购买10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数十分钟后,捕获10数尾总重约1.5千克鱼回家食用。
当晚,河段大量死鱼漂浮,当地村民打捞数百斤,最大个体重约4千克。
经鉴定,4人的行为,导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酯成分,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法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4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共同出资11.4万元,购买鱼苗22万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制作长效宣传警示牌80块,印制宣传张贴画1700份,并支付鉴定费。
4人犯罪手段恶劣, 后果特别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 从重处罚。
结合4名被告人犯罪后的补救措施,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4人当庭表示服判,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网友:因小失大!
来源 央视新闻
严惩不贷
才1年6个月?不应该无期徒刑吗?
把你强了都不用无期
缓刑等于没判
广东这边严重的很,应该枪毙
列入黑名单
毒死了回去吃
判的好啊
严惩不贷
活该
严重个鸟,天天下网电鱼的多了去了
江西中部下药的也多!
在我们这里没有这样处罚,更没人管。为遵义政府点赞。
我也在想,真的可怕。。
那委实有点严重了。
吹牛逼,我经常碰到网工电工怎么说?
就是这些人太多了,害苦了现在我们这些钓鱼人,现在到处禁止钓鱼十年,这些畜生,唉……这下只有玩鱼塘咯
法盲
应该理解成广东这边环境破坏得特别严重。
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