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菜单

电鱼,毒鱼,罪大恶极!监督举报,保护资源!

伊河1232020-11-07 20:39:31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酯6瓶,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几人先用爆竹炸鱼未获,遂将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等待数十分钟无鱼,李某又出资购买10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数十分钟后捕获10数尾总重约1.5千克鱼回家食用。

当晚,河段大量死鱼漂浮,当地村民打捞数百斤,最大个体重约4千克。经鉴定,4人的行为导致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酯成分,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

法院认为,4人犯罪手段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当从重处罚。结合4名被告人犯罪后的补救措施,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4人当庭表示服判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打开钓鱼人APP  阅读全文
查天气、找钓场、学钓鱼;钓鱼人APP
钓友回复

判的太轻了!

很久以前洛阳

有人管事就好办

很久以前洛阳

罚他个倾家荡产 看他们涨不涨记性 太他妈贪婪了

很久以前洛阳

小浪底黄河公路大桥下天天晚上9点钟有人电鱼

很久以前洛阳
打开钓鱼人APP  查看更多内容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