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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太可恶,法网恢恢逃不了!

ymy08182020-10-30 13:59:47

被告人杨某强、杨某、杨某龙、杨某国四人于2020年3月12日(禁渔期)下午,在四川三台县西平镇圆谭子村凯江河流域草帽河段内使用禁用的毒鱼方式非法捕捞鲫鱼0.945公斤、鲶鱼0.15公斤、黄颡鱼0.03公斤,共计1.125公斤的水产品,被三台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责令杨某强、杨某、杨某龙、杨某国承担三台县凯江河水生资源的修复责任。 审判:三台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杨某强、杨某、杨某龙、杨某国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对四人在作案过程中使用的工具予以没收。同时,在三台县法院的主持下,四名被告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县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杨某强、杨某、杨某龙、杨某国于2020年10月20日向四川省三台县西平镇圆谭子村草帽河河段投放4500尾规格为50-100克/尾的黄颡鱼,其中杨某强投放1200尾、杨某龙投放1200尾、杨某投放1200尾、杨某国投放900尾。 执行:10月20日上午11时许,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局的监督下,被告人杨某强、杨某、杨某龙、杨某国将4500尾经检疫合格的黄颡鱼苗投放至凯江河流域草帽河段内。 反响:群众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做法,毒鱼、电鱼、炸鱼等方式对鱼类、对环境的破坏都是巨大的,在对行为人判处刑罚的同时,通过放鱼增殖的生态修补方式,方能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四名被告人亦表示,坚决汲取教训,绝不再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捕捞方式捕鱼。今后也将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希望今天自己的行为能使围观群众接受教育。 法官宣言:三台县法院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将被告人的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补偿行为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量,用人民群众赋予的审判权保障三台县境内水域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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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友回复

三台县管理的好,为他们点赞!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很久以前德阳

为3台县点赞!

很久以前德阳

整就一次给他整痛,要不然他感觉不痛不痒的随时都要去乱搞

很久以前绵阳

这就对头了。电鱼搞一哈还有点存货,这一毒,批鱼没得来

很久以前绵阳

哈哈哈哈,喜大普奔

很久以前成都

西平镇还有几个老电鱼的为啥每次都抓不到.

很久以前绵阳

很久以前绵阳

绵阳龙门下网的几乎天天都下几副 从来没看到管

很久以前绵阳

毒鱼

很久以前中山

我也看到过一个案子,安州区四个人电鱼抓到了多抓些这些人才是大快人心

很久以前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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