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联合执法大队在巡逻至郑公街道前铺村附近时,发现崔某(高密阚家镇)等多人在提水站附近进行垂钓活动,大队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制止,经询问核实后交区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处置。3月5日,联合执法大队开展“清边”行动,共出动人员11人,执法车辆4辆,环库多路并进,累计制止非法垂钓20余起,相关人员已由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进一步处置。




什么鬼 钓个鱼还被罚款 估计那水库的水是城镇饮用水吧
还他那非法钓鱼,简直了,操他吗没人性
嗯,是附近潍坊青岛等大大小小十几个城镇的饮用水源
那就应该罚
渠河桥南管不管?
行政处罚不会
潍坊饮用水源地应该好好保护。有的钓友没有素质,垃圾随手丢的到处都是,建议自觉维护公共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