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 钓 公 约
留大放小,按需索取,不添垃圾,不乱挖滥砍,不钓饮用水源,慎用小药,慎下水搏鱼、捡物,团结协作配合执法管理部门同电鱼、毒鱼、炸鱼、滥捕等违法行为作斗争。
杨 秀 鸿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说明:
《野钓公约》正式发布,希望能得到广大钓鱼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野钓公约》是由杨秀鸿倡议、起草、修定和发布的,解释权归杨秀鸿。
这逼装得湿滑……公约解释权归个人,牛批!
支持支持
支持!
好机儿甜的枇杷:你认为解释权应该归谁?归你、归他还是归哪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