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黑坑钓鱼,察县下地过去一点大路边的荷花池那里,明码标价的是钓上来的鱼,20元一公斤带走,就这一个规则,我去了以后说我不要鱼,怎么收费,老板说给个50行了,回鱼十块钱一公斤(没有解释回鱼这个词儿的意思,也没必要吧…),给了钱,就去钓了,没有过多交流,中途我钓到第三条鱼,老板还跟我说小伙子今天还能挣点儿啊,到下午九点,我的鱼获过称,8.85公斤,按8.5公斤算了,老板见我钓的多了,规则变成了鱼一公斤十块,我给他钱,除了一开始的50,还要补35,呵呵,吵了几句,用纠缠我要给他钱,我把钱给了他,没有持续赖账,然后在说回鱼到底什么意思,他还是一直咬定,最后还是没结果,一直饿着肚子,还有人等着,就先走了,没说这事儿了了,50多岁的人,我还真是长见识了,这种事儿要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是不给钱一直赖着?自己也不舒服,肯定也走不了,只能选择在这里bb,真的恼火。
像这样的老板就是不给钱,说好的事,哪能这样呢!
说好的,口头协议也是一种合同,问他要你该得的钱啊!年纪大就可以说话不算数吗?
喝了点酒,死不认账,
今天再去一次,昨天太晚了没办法回家了,
这样的打死不去第二次
大概也就一个月前我也去了,朋友三个,我自己钓三个,他俩没钓到,三条鱼九十块。记得去年是按天收费的,今年这样搞,说真的跟买鱼没区别,20一公斤买,鱼口特别好,拉力一般般,在不想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