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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钓时嫌被灯光干扰,竟持刀刺死对方!

垂杆自来乐2019-05-05 13:54:10

男子郭某在柳州市柳江边钓鱼时,因琐事与相邻钓位的陈先生发生争执,竟然持刀对陈先生进行恐吓、警告。接着,在陈先生持鱼竿敲击其头部后,郭某心生怒火进而展开刀刃捅刺对方。最终,陈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28日,记者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故意伤害案已于近日宣判,被告人郭某一审获刑14年。

据悉,今年54岁的郭某是柳州本地人,无固定职业。被害人陈先生同样也是本地人,殁年56岁。

案情回顾

经查,2018年8月11日22时许,郭某在钓鱼时,因认为同此地钓鱼的被害人陈先生使用钓鱼灯照射河面,影响其垂钓而与陈先生发生冲突。对此,陈先生持鱼竿打中郭某,并在鱼竿断后往文惠桥方向逃跑。

见状,郭某则持一把卡齿尖刀在后面追撵,追上对方后,郭某用手持的尖刀刺中陈先生左胸部。随后,郭某跑回钓鱼地点骑上电动车逃回家中。而陈先生则在起身追赶数米后倒地。附近群众见状,随即打电话报了警。

最终,陈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陈先生系被单刃刺器捅刺左前胸部致心脏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案发当天23时许,郭某在其妻子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1月18日,城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上,郭某辩称,他当时骑在被害人身上用刀对着被害人想捅其腹部,是被害人自己起身撞上刀刃导致胸部受伤的。而郭某的辩护律师则提出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不是预谋犯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主观上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持利器刺中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法院根据郭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认罪态度以及被害人在该案中有一定过错等情况,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某14年有期徒刑。

本文转自: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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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友回复

钓鱼不是修身养性吗

很久以前北京

完全不至于这样的,天下钓鱼人是一家,相互让一步什么事都可以解决了,照样可以天天约好去钓鱼,这下做梦去吧!

很久以前镇江

你错了,钓鱼人大多数都是自私自利!我就是钓鱼人。见得多了。

很久以前遵义

那些说天下钓友是一家的,我可不敢苟同啊,有些钓鱼人素质低的令人发指。

很久以前湘潭

到我身边拿我饵料,趁窝子见的多了!

很久以前北京

混子长大变老了还是混子一个

很久以前广州

有些人就是那样晚上用灯,根本不考虑对面的人

很久以前

上两天在水库钓鱼,大家都是交了钱的,一个老头子占了几个好窝点,就说他提前打了窝,不让你钓。

很久以前信阳

我在就近野河开了一个钓位,基本都是晚上钓,附近的钓友都知道,也都比较自觉,白天他们钓,晚上没人占我位子,偶尔有陌生坐我位子钓,我说是我开的钓位,他们都会让开,现在形成一个默契,大家各自开一个钓位,互不干扰,某一人上大鱼时,还会互相帮忙!

很久以前南平

什么渣渣都有,有俩破钱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我要是被害人家属,一定告到他判死刑(杀人就该偿命)

很久以前北京

呵呵

淡定钓河野

我在就近野河开了一个钓位,基本都是晚上钓,附近的钓友都知道,也都比较自觉,白天他们钓,晚上没人占我位子,偶尔有陌生坐我位子钓,我说是我开的钓位,他们都会让开,现在形成一个默契,大家各自开一个钓位,互不干扰,某一人上大鱼时,还会互相帮忙!

很久以前北京

最讨厌要饵料提鱼护的人,什么素质

很久以前焦作

杀人偿命,这种人留着是祸害!

很久以前北京

别人下杆都打进我窝子里了,我都没说话,怎么不是玩呢

很久以前北京

有些开车的,看不起我们骑个破摩托的人,大把的

凯乐凯传统野战

完全不至于这样的,天下钓鱼人是一家,相互让一步什么事都可以解决了,照样可以天天约好去钓鱼,这下做梦去吧!

很久以前

都是钓鱼人至于吗

很久以前北京

扎死了才十四年啊,中国法律搞不懂啊

很久以前沈阳

哎!我在深圳一个星期才能去一趟臭水沟钓鱼都觉得是一种奢侈,这钓友要憋14年,怎么说呢!祝钓友好好劳改争取早日出来。

很久以前

没素质的多的一比。要说野钓占位,有东西放那也成,要是人家坐上,你晚去了再说自己开的就是扯淡了,啥叫野?不能因为位置是你开的,窝子是你打的,你走人了,别人坐了,你去就得让吧。那得去土管局办土地证。。。

很久以前滨州

一直都是一个人夜钓 最近在河对面来了俩用灯的 刺眼的很 我也没啥说的 又换了个钓点

很久以前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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