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江苏淮安龙于工坊开塘赛一 主办单位:龙于工坊钓具有限公司
二 承办单位:淮安青友渔具
三 竞赛日期: 2013年4月30日(周二)
四 竞赛地点:淮安市金鹏垂钓园(标准竞技池)路线;钓场路线,外地钓友从淮安南出口下,转上宁连公路,向西安路市区方向,一个三叉路口(特钢工业园区大牌子)--明远西路(码头方向,有座新大桥),上大桥第一个叉口(有个醉鸡场的牌子)右拐50米,在右拐,到钓场!鱼情咨询和路线咨询18605288866
五 本次比赛主裁判。特约国家级裁判
六 比赛项目:手竿淡水池塘钓四场
手竿淡水池塘钓:3.6米钓小鲫尾数一场、3.6米钓大鲫尾数一场、 4.5米钓混合鱼重量两场 ,每场70分钟。
七 报名地点:淮安青友渔具
八 外地钓友报名电话0517-87080727,15052681088,报名以款到为准,汇款账号;农行6228481972611590711户名李青,工行:4580 6438 1350 3696户名李青.
报名费:200元,报名人数 限200人
抽签时间:上午7:30点准
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4月28日12点
八。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第一名:奖金10000元整奖杯+证书
第二名:奖金3000元整奖杯+证书
第三名:奖金1500元整奖杯+证书
第四名至第六名奖金500元奖状
第七名至第十名奖金400元奖状
第11-20名奖金300元奖状
第21-30名奖金200元奖状
所有运动员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
严禁使用有害水体和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禁止使用果冻饵、拉拉糊、粘颗粒(麻团)、昆布丝及同类型的刮饵形式。禁止使用虫饵、活饵。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
九、竞赛规则
1,运动员按参赛号码检录,抽签 ,各场钓位号签一经确定, 不得私自调换。单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
2,钓具自备,手竿钓小鲫鱼限用3.60米(正负0.03米)钓竿,手竿钓大鲫鱼限用4.5米(正负0.03米)钓竿,大小鲫鱼都可以飞鱼,运动员只能使用一支竿垂钓,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 底节垂钓,开赛前必须自行自己检查线组,开赛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诿因线组长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问题,可携带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
3,限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4,必须使用立漂垂钓,严禁双浮漂钓法,漂尖至主线距离不超过0.50米。
5,使用的钓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有害水体和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禁止使用果冻饵、拉拉糊、粘颗粒及同类型的刮饵形式。饵料不得2次粘连,禁止使用虫饵、活饵。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
6,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
7,运动员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8,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大小鲫鱼项目计数鲫鱼为有效鱼。成绩经有效确认后,不得再更改。
11,比赛按规定时间,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2, 比赛中严禁喧哗,在钓位上禁止使用通信工具,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
13, 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故意造成鱼获死伤。死鱼无效。
14,运动员垂钓区域应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
15,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严禁运动员越位,如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越位遛鱼和抄鱼,鱼获无效。
16,然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着装整齐,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二:
判罚条列:对违规运动员按下列条款判罚,同一场次第二次违规时取消该场比赛成绩,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违规者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2,运动员钓具不符合规定,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3,非比赛时间有意使线组入水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4,钓饵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及本场比赛要求或在赛中串饵者可处以罚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理。
5,以不正当的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
6,未经批准私自离开钓位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7,赛中,鱼获若不慎掉在护外,应立即捡起入护,否则该鱼获无效,同时罚加当场名次
分3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除将该鱼获拿出外,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8,比赛结束后,未计量私自放鱼者取消比赛资格,并可追加处罚。
9,不随区统一入场或换位者,罚加下场名次分3分。
10,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大声喧哗,将废弃饵料等垃圾乱丢乱扔,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1,故意伤害鱼类,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故意锚鱼,挂鱼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2,运动员的钓点不符合比赛规则,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3,故意越位抄鱼或遛鱼影响他人垂钓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
14,运动员不互相尊重;同裁判员或赛会组织人员争吵打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15,运动员其它违反比赛规则行为,可予以口头警告至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的处罚。
三 成绩计算办法:
手竿钓大小鲫鱼比赛中鲫鱼为有效鱼,以尾数计算成绩,混养鱼比赛以鲤鱼鲫鱼草鱼扁鱼为有效鱼,以重量计算成绩。在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大参赛人数加1分为其得分,弃权者不计算比赛成绩。
成绩名次以个人3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总分优(少)者居前,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最好成绩优劣排序,后以鲫鱼总尾数,再以小鲫鱼尾数、中鲫鱼鱼尾数、混合鱼重量依次区别先后排名,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其他未尽之项,可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制定的《竞技垂钓竞赛规则》执行。
十一:青友渔具行对以上规则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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