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方:武汉天元刚舟渔具有限责任公司承办方:兴义市万峰渔乐圈垂钓俱乐部协办方:兴义市万峰渔乐圈钓具行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
2、比赛地点:贵州省兴义市万峰渔乐圈垂钓训练基地【黔西南州农科所内。注:云南、广西、贵阳方向钓友的行车路线,沿G78(汕昆高速)兴义西站下道,出收费站下完坡右转往兴义方向至500米处左转,进入农科所大门左边即到】3、参赛选手须于8月18日上午8:10前准时检录抽签,过时不到后果自负。二、比赛项目:3.6米手竿钓鲫鱼两场尾数比赛(每场70分钟)4.5米手竿钓混养两场重量比赛(每场70分钟)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5日-2012年8月16日
2、全国各地钓鱼爱好者,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参赛费200元/人(含中餐、矿泉水、塘费),参赛资格以万峰渔乐圈垂钓俱乐部收到报名费为准,不接受口头报名,弃权不退费,限报80人,额满为止。
3、报到:参赛人员请于2012年8月18日前到万峰渔乐圈钓具行报到领取参赛证及纪念品。(如需住宿的参赛人员报到时由主办方协助安排,费用自理)。
四、报名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峰渔乐圈钓具行(兴义市幸福路46号附1号)
联系人:敖永明
联系电话:13984684222
座机:0859-3226086金艳林
联系电话:13379669997
座机:15718597887汇款账号: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 1190617328818 金艳林五、比赛日程安排时 间 活动内容07:30—08:10 检录、第一场抽签08:30—09:10 开幕式09:20—09:30 运动员进入钓位09:30—10:40 第一场比赛10:40—11:10 计量、第二场抽签、换位11:20—12:30 第二场比赛12:30—13:30 计量、午餐13:30—14:00 第三场抽签、进入钓位14:10—15:20 第三场比赛15:20—15:50 计量、换位、抽签16:00—17:10 第四场比赛17:10—18:00 成绩统计(统计成绩期间有抽奖活动)18:20—18:50 颁奖仪式、赛事结束六、计分办法:1、钓对象鱼比赛以尾数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钓混合鱼比赛以重量排定每人每场组内积分;以每人全部比赛积分相加排定最终名次,积分少者列前。2、如总积分相同,则优先比较单场积分,优胜者前列,如单场积分再相同,则比较两场比赛总(尾数)重量,优胜者前列,如果总(尾数)重量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3、鱼获为零者、以全部比赛最多人数一组数字加一为其本场得分。4、因故弃权者、犯规除名者,无本次比赛成绩。七、奖项设置凡参赛选手均可获得价值100元纪念品一份第一名:奖金3000元、奖杯、证书、4.5米竞技刚舟鲤手竿一支第二名:奖金2000元、奖杯、证书、天元新款刚舟抄网一套 第三名:奖金1000元、奖杯、证书、天元新款竿挂一套第四名:奖金800元、证书、武汉天元竿包一个第五名:奖金600元、证书、天元新款竹炭防嗮服一件第六名:奖金400元、证书、天元新款竹炭防嗮服一件第七名:奖金200元、证书、天元新款竹炭防嗮服一件第八名:奖金200元、证书、武汉天元鱼护一个第九名:奖金200元、证书、武汉天元鱼护一个第十名:奖金200元、证书、武汉天元鱼护一个第十一名至第十八名:奖金100.00元、证书八、抽签及鱼情通知:
㈠、2012年8月17日下午4:00时封闭钓场,届时不允许调漂、试钓;裁判员进行钓区、钓位的划分;参赛运动员报到、抽签。
㈡、2012年8月17日下午6:00时,混合池投放300斤鲤鱼,单尾个体在1250克左右。九、比赛规则 1、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期间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3、饵料自备,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禁用拉拉糊、果冻、刮刮饵、麻团及其他有毒有害饵料,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4、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6、比赛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7、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8、手竿钓对象鲫鱼尾数赛项目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cm);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项目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3cm);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9、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10、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11、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12、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13、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十、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计量时,应有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记录裁判员在场,裁判员在场唱数记录,成绩经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确认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
3.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4、裁判员: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十一、申诉及仲裁: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口头申诉一律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十二、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垂钓活动存在一定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因参加该项活动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三、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注:万峰渔夫代发
武汉天元刚舟渔具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二年八月五日
支持楼主,帖子顶起
路过帮顶一个。。。拿分哈
好贴顶起来,人气聚起来
看完了这么强的文章,我想说点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有伐钓点吗.上排钓也好.我主钓伐竿钓.和船钓.
翘嘴鱼有钓吗,就是刀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