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牡丹区
第五届钓鱼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牡丹区体育管理办公室 牡丹区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牡丹区钓鱼协会
协办单位 菏泽三庆置业有限公司
日本伽玛精工株式会社
菏泽市建民渔具店
二、竞赛日期
2011年6月26日 上午比赛时间8:00 下午比赛时间1:00
三、竞赛地点
菏泽市东明县陆圈镇天河垂钓园
四、参赛办法及条件
(一)比赛设个人奖。
(二)参赛运动员限额130名。凡垂钓爱好者,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男女均可报名参赛,额满即止。
五、比赛项目
手竿钓鲫鱼、混和鱼比赛
六、比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分为南、北两个赛场,南赛场分A赛区和B赛区,设钓鲫鱼比赛;北赛场分C赛区和D赛区,设钓混和鱼比赛。
(二)全程比赛分为4场,上午2场,下午2场;每场比赛时间为70 分钟。
(三)上午比赛办法:运动员按所分钓区进入南、北赛场进行比赛。上午第一场比赛结束后,南赛场A区和B区交换场地;北赛场C区和D区交换场地,换位后休息30分钟,进行第二场比赛。
(四)下午比赛办法:南赛场和北赛场运动员交换场地(A区与C区交换,B区与D区交换)。下午第一场比赛结束后,南赛场A区和B区交换场地,北赛场C区和D区交换场地,换位后休息30分钟,进行第二场比赛。
(五)钓鲫比赛以鲫鱼尾数计算成绩;钓混合鱼比赛以总重量计算成绩。
七、比赛规则
(一)参赛运动员现场抽签分组。
(二)参赛运动员于比赛前30分钟前到达赛场,由各赛区裁判员统一整队带入赛区后抽签确定钓位。
(三)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领统一换位。
(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擅自换人或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如要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同意。
(五)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杆一套,但不能同时下水垂钓。钓鲫比赛竿长限制3.6米(±5厘米);钓混合鱼比赛竿长限制4.5米(±5厘米);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漂长不得超过0.5米;鱼钩限1——2枚,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钩;钓饵自备,但不得使用毒饵,虫饵、拟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在比赛过程中严禁向他人索取、交换饵料。比赛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打窝,不得故意锚鱼,不得使用失手绳,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六)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鱼获应及时入护。陪同者不得进入赛区。比赛结束信号发出,运动员应立即收竿,将钓、漂提出水面,在各自钓位等候裁判员计量成绩,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在裁判员未计量前,参赛队员不得移动鱼护,计量后,运动员签名,在原钓位听侯裁判员指令。
(七)参赛运动员不得超出有效钓区(有效钓区:以岸边为基点,钓位正前方杆长加0.3米以外)。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掷;超越出钓位取鱼无效。
(八)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吸烟,不得乱丢脏物,不得使用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钓位清理干净。
(九)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佩戴参赛证。
(十)运动员应文明垂钓,遵守纪律,服从裁判,如有违反规定者,分区裁判对其处罚以拍肩通知为准。本人对其处罚不服,可在当场比赛结束后,与相邻运动员(做证明)及分区裁判到大赛组委会进行评判。
(十一)判罚规定
1、赛前、赛后等非比赛时间,在赛区或钓位上使钩、标入水者,加罚3分。
2、不按规定使用钓饵者,加罚3分。
3、比赛中竿长、线长超过规定者,加罚3分。
4、未按规定使用钩或钩超过规定数量者,加罚3分。
5、鱼获未入护,不及时拣拾而先投竿钓取下一尾鱼,该鱼获无效并加罚3分。
6、比赛中越位遛鱼、取鱼者,该鱼获无效;若钓手将此鱼放入鱼护,则视其鱼护中最大一尾鱼为犯规鱼,予以刨除,并加罚3分。
7、故意锚鱼,该鱼获无效并加罚3分。
8、抛竿落点超出本钓位垂钓区对邻位运动员造成影响,经提醒而不收竿重抛继续垂钓者,加罚3分。
9、接听电话、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比赛者,加罚3分。
10、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该鱼获无效并加罚3分。
11、赛前或赛中以手投放诱饵者,加罚5分。
12、抽签后不按钓位入座而私自更换钓位者,加罚5分。
13、有意毁窝、消极比赛或干扰他人比赛,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14、私藏鱼获互相窜鱼者,取消双方比赛资格。 .
15、冒名顶替者,取消比赛资格。
16、不服从判决,现场无理取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17、其他严重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八、成绩计算办法
(一)每场名次分按区结分(倒结分制)计算。钓鲫比赛以鲫鱼尾数计算成绩,钓混合鱼比赛以重量计算成绩,多者得1分,次者得2分……依次类推。如成绩相同,每人均得并列名次分之和的平均分;未上鱼者,按分区人数加1为其得分;弃权者,按分区人数加2为其得分。
(二)个人总名次以4场名次分相加计算,少者名次列前。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先看单场分,再看总重量和总尾数,如果全相同以抽签方式)排列名次。
九、奖项
(一)个人手竿钓鲫鱼、混和鱼比赛奖励前16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一、二、三名颁发奖杯)
奖金设置为:
第一名:5000元奖金 炼匠波纹极钓竿一支(价值2000元)
第二名:2000元奖金 凌大我钓竿一支(价值1500元)
第三名:1000元奖金 武天师钓竿一支(价值1200元)
第四名:800元奖金 茅草浮标3支、修罗线1盘(价值280元)
第五名:800元奖金 茅草浮标3支、修罗线1盘(价值280元)第六名:800元奖金 茅草浮标3支、修罗线1盘(价值280元)
第七名:400元奖金 巴尔莎浮标3支、灵隐线1盘(价值200元)
第八名:400元奖金 巴尔莎浮标3支、灵隐线1盘(价值200元)
第九名:200元奖金 巴尔莎浮标3支、灵隐线1盘(价值200元)
第十名:200元奖金 巴尔莎浮标3支、灵隐线1盘(价值200元)
第十一名:200元奖金
第十二名:200元奖金
第十三名:200元奖金
第十四名:150元奖金
第十五名:150元奖金
第十六名:150元奖金
(二)幸运奖20名:
1、每名奖伽玛钩3包、伽玛道具3包、金伽玛线1盘(总价值100元)。
2、凡未获奖参赛运动员闭幕式上均可参与抽奖。
十、报名
(一)本次比赛限报13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报名以交纳报名费为准)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6月24日
(三)报名地址1:菏泽市牡丹区体育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白永斌 电话: 15552398009
工行卡号:622202 1609004938350
报名地址2:菏泽市双河路建民渔具店(创伤医院对过)
联系人:贾建民 电话: 13853010370
十一、经费
(一)报名费为每人150元。
(二)比赛日的午餐及矿泉水(每人两瓶)由大会提供。每个参赛运动员发放大会购置的钓鱼专用帽(价值26元)一顶。
十二、参赛注意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务必于6月26日上午7:00携带交款凭证到比赛场地报到、抽签、参加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要注意安全;如果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责任自负。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牡丹区体育管理办公室
牡 丹 区 钓 鱼 协 会
2011年6月10日
奖品很丰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