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包头市垂钓中心冬季大棚钓鱼邀请赛
一、主办单位:包头市垂钓中心
二、承办单位:包头钓鱼协会、包头天湖钓具商行、包头市电视台、鄂市渔人码头钓具
三、协办单位:内蒙古钓鱼论坛
四、参赛对象:内蒙古所有钓鱼爱好者
五、比赛时间:2013年12月15日(周日)早8:00检录
六、比赛地点:包头垂钓中心冬钓馆
七、比赛项目:比赛为一天四场,手杆钓鲫鱼四场,每场70分钟,杆长限3.6米以尾数记成绩
八、报名细则:报名费:每人200元(以收到报名费为准),限报80人
九、报名地点:1、包头市垂钓中心18686165627张标
2、天湖钓具 0472-2121155 冯晓静
3、内蒙古钓鱼论坛 13074776954 郭子龙
十、纪念品:每人一份纪念品(包头王——垂钓中心特供酒2瓶)价值:168元
十一、奖励办法: (四场总分排名次)
冠军:奖金600元 年卡(价值1500元)
亚军:奖金500元 年卡(价值1500元)
季军:奖金400元 年卡(价值1500元)
第四名:奖金500元
第五名:奖金400元
第六名:奖金300元
第七名——第十六名:奖金200元
第十七名——三十名:奖金100元
注:比赛前再次投放鲫鱼6000尾(价值1500元),此奖励方案为实际参赛人数满80人核算,如遇参加人数未达到预算人数,奖金按实际参赛人数均减,请大家理解!
比赛规则:
*参赛运动员个人须持有《内蒙古钓鱼赛事参赛积分信息卡》方能参赛,未持有该卡的,可在报到时办理。
1、参赛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统一安排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入场,对号入位。先行进入钓位者扣2分。
2、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不准发生替钓行为,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裁判批准。否则扣2分。
3、禁止使用有毒饲料,虫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禁止毁窝、抛饵料打窝,禁用糊饵、刮饵、果冻、麻团,有此违规行为者,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
4、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法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未钓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否则视违规行为。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队员不得离开钓位,不准提动鱼护。否则扣2分。
5、必须立标垂钓,浮标长度不得超过50厘米,主线加子线长度不得超过杆长30厘米,钓点必须远于杆长。否则扣2分。
6、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赃物,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每场比赛结束后参赛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7、比赛换位时,参赛运动员听统一口令,带好各自钓具,由裁判员带领统一换位。否则扣2分。
8、除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裁判员外,其他人一律在比赛开始前五分钟退出场地,参赛运动员随行人员犯规视为运动犯规。否则扣2分。
9、参赛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领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
10、有意作弊或毁窝干扰他人比赛,如有藏鱼、串鱼、倒掉鱼获,使用有倒刺钩及向钓点投放刺激物等,取消本轮参赛资格及成绩。
11、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赛前不得在钓位调漂,否则扣2分。
其他事宜:
1、参赛运动员请自行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2、本规程未尽事宜开赛前另行公布。
3、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特别提示:比赛期间可以使用夜钓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