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省鲲鲨渔乐园
钓鱼邀请赛公告
原定于2018年9月16日的比赛有冲突,现决定将比赛时间提前至2018年9月15日。望广大钓友相互理解和支持。第一名奖金增加至12000元,一、二、三名、名酒一瓶。另设逢8幸运奖,单场1分奖,以上奖品由鲲鲨渔乐园负责提供。
鲲鲨娱乐园
2018年9月5日
鲲鲨渔乐园在原有原塘鱼2吨认上的基础上,9月3日再增加5吨大鲤,大鲫,大裸斑。


2018贵州省鲲鲨渔乐园钓鱼邀请赛
一、主办单位
鲲鲨渔乐园
2、 赞助单位
唐宇渔具店
3、 协办单位
贵州文贵七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 媒体单位
疯鱼娱乐快递、贵州钓鱼论坛
5、参赛人数
共计150人参赛
6、竞赛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燕楼镇摆古村猪槽井鲲鲨渔乐园(可用导航:高德地图、百度地图)
七、 比赛时间
2018年9月15日
八、报到时间
2018年9月14日报道
九、竞赛方法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四场,70分钟/场)。本次比赛饵料自备
十、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小区倒积分制,每人4场比赛积分相加等于总成绩。如积分相同,第一副本分比小分,再相同,比重量。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奖金分配)
第一名:现金12000元,证书,奖杯,5.4米钓杆一支(价值1180元)、酒一瓶(价值198元)
第二名:现金6000元,证书,奖杯,4.5米钓竿一支(价值970元)、酒一瓶(价值198元)
第三名:现金3000元,证书,奖杯,3.6米钓竿一支(价值650元)、酒一瓶(价值198元)
第四名至第十名:现金1000元,证书、小药一瓶(价值80元)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现金300元,证书
第二十一名至第四十名:现金200元,证书
第四十一名苦菜花奖,钓箱一个(价值380元)
另设有幸运奖(前40名除外),逢八必有,价值128元茶叶一盒。
每场单场获1分的运动员,送茶叶一盒(价值128元)。
所有参与者均有纪念品钓鱼帽一顶(价值68元)
十二、 报名及赛事服务费
赛事报名费300元/人, 报名点:(报名点不分先后)
报名点:
鲲鲨渔乐园 熊 通 18785028898
安顺赵记渔具 赵 荣 13398531199
平坝 宋安成 18722708220
贵阳聚友斋 阮先海 15285922251
唐宇工作室 唐 宇 15185125560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9月14日
各报名点不接受口头预约,以实际缴纳竞赛服务费为准。
运动员请在微信转账及汇款前和汇款后及时通知以确认汇款报名成功,均需提供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交费报名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赛,报名费不退。

十一、竞赛日程安排
9月16日
7:00 运动员到场
7:30 抽签
8:00 开幕式
8:30--15:00 比赛时间
17:00 闭幕式
17:30 离会
十二、其它
运动员往返旅费自理。组办方提供竞赛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十三、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四、申诉及仲裁
本次裁判组,由贵州平坝宋安成带队组织!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15、 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六、竞赛规则
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1、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处罚:
(1)、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2)、竿包及护包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3)、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式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的抛竿方式必须是:竿尖在上、竿尖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不得有意锚鱼和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
(4)、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5)、本次比赛禁用,白饵,昆布丝,拉拉糊,麻团,虫饵,拟饵,皮筋颗粒,各种染色饵料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自觉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6)、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7)、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在自己钓位上,有事离开钓位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8)、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9)、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10)、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11)、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12)、运动员必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13)、比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2、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或本次赛事中被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1)、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6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浮漂长度不得小于15厘米。
(2)、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线组不得入水。
(3)、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抛竿和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
(4)、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抄和自取的原则。
(5)、本次不得使用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淡水垂钓规定以外的任何饵料,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6)、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7)、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8)、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在非抄鱼区抄上来的鱼不得入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解鱼入护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应首先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计量时应首先按强行入护的尾数,在渔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再作处罚。
3、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1)、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2)、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3)、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4、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作处罚或者追加处罚:
(1)、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2)、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3)、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4)、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
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5)、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6)、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5、本规程由本次主办方负责解释。
6、未尽事宜,主办方另行通知。
贵州省鲲鲨渔乐园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