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看两张图片……
相信看到这张图片的钓友已经不淡定了,这不是我等“钓鱼人”能做出的事!对!就是我们钓鱼人的公敌——电工干的缺德事、危险事、违法事!
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们的“英姿飒爽”……
不分鱼种,不论大小,电瓶所到之处,水生动物非死即伤!缺德不?缺德!危险不?危险!来看看他们其中一部分人的下场!
这还算小事,再看看另一些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电鱼不仅对自己危害,还可能误伤他人,也要付出代价的!
钓鱼是高收入的工作吗?不是!钓能轻松暴富吗?不会!那么这么危险且违法的事情为什么要去干呢?
看看电鱼都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反电鱼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力法》规定,向水中施放电电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用电行为,如果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电鱼”行为,还危害公共安全。没有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后果的,则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电鱼行为虽然对生态破坏很严重,但并不像盗窃打劫那样引起全民的反击。所以我们钓鱼人就自觉地担任了这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首先发现有人电鱼决不能视而不见,要勇于报警(110或渔政监管部门电话),让执法人员对其打击处罚。
最近发现了微信上可以把政府监管部门政策不落实、对监管不到位等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到国务院办公厅督察室。
下面分享一下具体方法:
首先打开微信“我”,点击“钱包”,再点击“城市服务”,下拉有一个“国务院大督察”。
点进去就是这样的,可以把你要反映的情况填写并提交上去。
应该选择第一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上面第三条有“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整治不到位问题”。
钓友们行动起来吧,把你所在的地方有渔政监管不到位、违法排污污染水资源、看到钓鱼报警不查办的问题提交到国务院办公厅吧!
。。。
到底是电鱼还是钓鱼?小编不审稿吗?
这么厉害?如果是真的,那咱们都有后援了,遇上不举报那就真对不起党了。
拼音输入法,“钓鱼”“电鱼”打发一样,点错了!
强烈谴责,建议重判,为鱼为生态平衡为人身安全,都该重判,断绝销售渠道,货源出处一样重判
网络时代,什么事也瞒不过网友。
妈的 我们这边报警根本就不屌你
这就是中国有的地方没人管。无语,
新河纺织厂大桥往下每天晚上十一点后有电船在河里干,楼主把他捉住
现在实名,我看谁敢上报国务院
我们这里电鱼,网鱼没得人管,钓鱼直接就不行,不是饮用水水库
举报有奖
你没有查看微信这个功能吧?上面提示了严格保护隐私!这个跟政府有关的功能,肯定不是腾讯的私自开发出来的,而且时间就两个月,应该值得信赖吧!
能隐藏就能找到
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