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构成特体
罪体
行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这里的禁渔区,是指对某些重要鱼、虾、贝类的产卵场、越冬场和幼体索饵划定的一定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种类。禁渔期,是指根据某些鱼类产卵或者成长的时间而规定的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的一定期限。禁用的工具,是指禁止使用的超过国家关于不同捕捞对其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网具和其他禁止使用的破坏水产资源的捕捞方法。禁用的方法,是指采用爆炸、放电、放毒等使水产品正常生长、繁殖受到损害的破坏性方法。客体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客体是水产品,这里的水产品,是指自然野生的水产品,不包括人工养殖的水产品。
罪责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罪量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贵或者稀有的水产品的;非法捕捞、暴力抗拒渔政管理的等。
兄弟们来点赞,让更多钓鱼人看到,渔政、公安是有法可依的,不管不问就是懒政惰政不作为了!
法律规定在严,执行不到位也是白扯,钓鱼人的无奈
官大于法,官不管,等于无法。
好!普及法律知识有必要!要是将电、毒、小网眼的后果危害性及我们附近水域鱼资源少的原因阐述一下更好。最主要让钓鱼人同心协力,共同与电毒份子的黑势力作斗争,积极举报形成反黑打黑的浪潮,使黑恶势力意识到违法成本付出的代价!
点赞!确实要学习和普及!
执行不执行再说,先普法,有些人可能不认为他们的行为是犯罪
兄弟你太悲观了
对的,就应该先普法
大家一起学习
每次去钓鱼都会在水边看到用完的商品饵料袋,饮料瓶,缠绕的七星漂和鱼线等等,请问 钓鱼产生的垃圾有多少钓鱼人会自觉收拾带走的
有啥用,执法部门不作为
你跑题了吧兄弟
这个法条不是我自己翻书翻来的,就是本地某派出所办的案子,不是所有执法者都不作为。
是呀,越是小地方越是不做作,事不关己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