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筹)
四川省体育局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政府 南充市升钟水库管理局三、支持媒体官方战略合作媒体: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重庆电视台、四海钓鱼频道、《钓鱼》杂志、《垂钓》杂志、海峡钓鱼网四、竞赛日期 2010年9月17-19日
五、竞赛地点
四川省南部县升钟湖风景旅游区六、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限两支队)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限一支队)的优秀钓鱼选手参加省市组比赛;经批准的企业队伍(每个企业限一支队)参加企业组比赛。每队由三人组成(其中1人兼领队)。
七、比赛项目
(一)手竿钓对象鱼尾数比赛(鲫鱼) (二)手竿钓对象鱼重量比赛(鲤鱼)
(三)手竿钓混合鱼重量比赛(所有鱼获)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为省市组和企业组,两组比赛项目与竞赛程序相同,同时同场但不同区进行比赛,分别积分和计算成绩。在同一天的比赛中,每队3名运动员分别参加上述3个项目的比赛。每项比赛历时1天,每天进行四场比赛,每场比赛90分钟。
(二)比赛分别在24个赛区循环进行。按每项两组人数分成八个赛区,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重新抽定钓位号,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三)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人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
(四)手竿钓对象鱼尾数比赛四场以鲫鱼尾数计算成绩;手竿钓对象鱼重量比赛四场以鲤鱼重量计算成绩;手竿钓混合鱼重量比赛四场以混合鱼重量计算成绩。(五)在每个比赛项目中,每个运动员的各场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该比赛项目总成绩分。总成绩分少者领先,排定个人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先看单场分,再看总尾数或总重量,如果全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六)每队3名运动员总成绩分之和为团体成绩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团体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个人三项总成绩名次决定团体名次。(七)个人3项总成绩名次以每名运动员的各项总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个人3项总成绩分来排定,3项总成绩分少者领先。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先看个人单项总成绩分,再看个人单场成绩分)决定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省市组和企业组分别录取下列名次:奖金总额 6.5 万元。
(一)个人单项(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手竿钓对象鱼重量赛、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名次,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与奖牌、证书和奖金。
冠军:1000
亚军:700
季军:500
第四名:300
第五名:300
第六名:300
(二)个人三项总成绩名次,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与奖牌、证书和奖金。
冠军:4000
亚军:2000
季军:1000
第四名:800
第五名:600
第六名:400
(三)团体总成绩名次,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与奖牌、证书和奖金。
冠军:6000
亚军:4000
季军:2000
第四名:1000
第五名:800
第六名:600获奖运动员须依法纳税。
十、参赛资格审查
所有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参赛资格,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省市组比赛。代表各企业和俱乐部参赛的运动员需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企业组比赛。当年度运动员不得代表不同的省市队或企业队参加不同分站赛。
十一、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办法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注册运动员,省市队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查盖章后传真至南部县中国升钟湖钓鱼大奖赛组委会;企业队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由各企业或俱乐部审查盖章后传真至南部县中国升钟湖钓鱼大奖赛组委会。咨询电话:0817-5529662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0 日。报名表由官方网http://fish.sport.org.cn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网及官方战略合作网bbs.hx365.net(海峡钓鱼网--海峡钓鱼论坛)下载。
(二)请各队将抵达时间与车次连同报名表提前通知大赛组委会,大会将提供接送服务,9月15日为报到日。运动队抵达后应及时到竞赛处进行注册报到,自驾车的运动队请直接到升钟湖风景旅游区(水库大坝)报到。需要接站(限南部县境内)服务的提前通知大赛组委会,大会将提供接送服务。报到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8:00。
(三)离会
离会日期为2010年9月20日12时前。(四)返程票 如需大会预订返程票,请在9月17日前填写好返程预订单,交大会会务组。
十二、费用
(一)参赛队往返旅费自理;
(二)企业队参赛需每队另交800元报名费;
(三)每队每人参赛费600元整,比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十三、裁判员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将由全国选派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成统裁判,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四、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十五、赛后成绩查询: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网站ttp://fish.sport.org.cn,官方战略合作网站海峡钓鱼网(海峡钓鱼论坛bbs.hx365.net)比 赛 规 则(一)比赛场地于赛前10天一律封闭。在封闭期内若发现运动员在赛池内试钓,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裁判委员会若收到不同两队以上的运动员提供确凿证据关于xx运动员在比赛池内试钓的投诉,经调查属实后,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运动员统一试钓时间由竞赛委员会安排在9月16日上午9:30-11:30。
(二)参赛队按队员报名次序号自行决定比赛项目顺序。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比赛信息卡,按参赛项目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三)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四)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饲料,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比赛禁用虫饵、活饵。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五)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六)手竿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七)比赛中禁止喧哗、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八)手竿钓对象鱼尾数比赛(鲫鱼)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5cm),手竿钓对象鱼重量比赛(鲤鱼)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5cm),手竿钓混合鱼重量比赛限用5.4米手竿一支(正负〈5cm),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九)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十)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
(十一)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十二)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本届比赛成绩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给予追加处罚。
(十四)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计量时,应有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记录裁判员在场,裁判员在场唱数记录,成绩经参赛运动员、相邻运动员确认生效,出现疑问当场核实,成绩上传后不予更改。
3.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十五)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