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青网报道:
四川两男子在长江中电鱼,导致一条重0.055千克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胭脂鱼死亡。
泸州市尤马潭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判决,一男子获刑三年两个月,另一男子获刑七个月,缓期执行,均处罚金二千元。
看着舒服。还敢电嘛。
泗河就有电鱼的也没人管
拢拱也有!
龙龚河 赵王河 洙水河 洙赵新河 小王河 蔡河 北大溜 有一个说一个 没有不被电工光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