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安淯江河和长江流域内
几人先后非法捕鱼共计5.939KG
被判罚向长江水域投放“增殖放流”
价值12000元的各类鱼苗
用于恢复长江渔业资源
这几人“捞鱼”成本有点高哦!

7月28日,江安县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生态修复放流活动在战备码头举行。破坏生态资源的四被告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向长江水域投放了价值12000元的各类鱼苗,对被其损害的长江渔业资源进行恢复。
这是恢复性司法机制在宜宾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的首次运用,从以往单纯打击向打击与恢复并重司法理念转变,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7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刘某、张某在江安县阳春镇鸡翅膀长江水域,采用禁止的高压电方式捕捞水产品1.55千克;
5月2日21时许,被告人胡某与其父在江安县井口镇红花村3组长江水域,采用禁止的高压电方式,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2.3千克;

5月2日21时许至22时许,被告人罗某在禁渔期内在江安县江安镇洋码头村干鱼塘组淯江河段内,使用自制的电鱼机非法捕捞水产品4.178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根据“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江安县人民法院责令被告人对长江水域受损的渔业资源进行恢复。

大伙想钓鱼、吃鱼
有专门养殖的鱼类供大家食用和钓捕消遣
大家切不可在禁渔期在天然水域钓鱼、捕鱼
更不可采用电鱼等非法手段捕鱼
七仙湖已禁钓了.钓友们往哪里去约?
就该这样,治乱用重典
这就对了嘛,电鱼的本来就该管一管了
怪不得洋码头钓不到鱼
南广河也该管一管
没判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