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关于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
2017年01号
为缓解高温和旱情,经昆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将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10日。
二、作业区域: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昆山市锦溪镇、巴城镇为增雨作业点,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三、注意事项
(一)作业使用设备为WR-98型专用人工增雨火箭,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在作业区域内(离作业点半径10公里左右范围内),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向昆山市气象局或当地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
昆山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联系电话:57869218、57869216,地址:昆山市昆太路398号号昆山市气象局内。
特此公告。
昆山市气象局
2017年7月25日[/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