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对电工SAY NO!
2017-06-26 钓鱼之路
周末能拎起鱼竿,到河边解个毒,
是每个钓鱼人心中的美好愿望,
要知道从老婆大人那里请个假是多么的不容易。
可是往往你准备好了一切,
到了河边,电工跟你抢资源,
只要他杆子一伸下去,半个河面都受影响,
鱼肯定不吃食了,可惜刚打的窝呀!
可恨、可恶之极!
这时,大多数钓友只能挪窝,对电工的行为最多遣责几句,不了了之。
电工网工的行为不仅坑了钓友们,重要的是触犯了法律。
没错!是法律!
小编终于找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让钓友们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正义,
和非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请对那些电工大胆地SAY NO!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第30条
明确规定: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渔业法》
明确规定:
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340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明确规定: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情节严重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犯本罪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明确了应予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为电鱼类的非法捕捞的犯罪行为追诉,提供了法律参照。
《刑法》第341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明确规定:
触犯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鱼行为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而捕捞胭脂鱼构成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两罪同犯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理应加重处罚。
《电力法》
明文规定
向水中施放电电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用电行为,如果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电鱼”行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了。没有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或罚的行政处罚,有后果的,则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以上各条法律法规不仅明确指出了电鱼是触犯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列出了相应的处罚,是有据可依的。
那么,我们遇到电鱼行为,该怎么办呢?
❶ 拔打114,查询当地渔政部门电话,向渔政部门举报电鱼等非法行为。
❷ 拔打110,电鱼等非法行为也触犯刑法,完全可以拔打110举报。
❸ 拔打电力部门12398,电鱼属于违法用电行为。
❹ 如果拔打以上电话无人管,再拔打信访办电话12345,如实反映情况。
❺ 请尽量将此微信转发给身边朋友,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电鱼行为无处藏身、隐匿。
❻ 大家经常有商贩每天早上贩卖电获的野生鱼,请大家积极抵制,没有直接的经济收益,我们相信电工也不会冒那么大风险去电鱼。
顶一目
顶上去
抵制电工
我觉得看到电工该举报还是举报,万一有人管了呢?
别逗了有次在水库看到电鱼的。打电话报警人家不管打渔政人家说不管你的事
其实最主要的是法律法规没有设置“举报有奖” ,如果举报电工属实,奖金1万,那么我就不钓鱼了,天天找电工去。应该学习钓鱼人平台的做法,搞个赚金币的出来,回复的人有几千个,一带学习交流,二带娱乐休闲,很火爆。在这个什么都谈钱的年代,无论什么规矩,放点利润进去,基本都可行,感觉这想法也是不少钓鱼人的心声吧,同意的顶起……
渔政只喜欢收竿子
真正在这些人手里执行了我都不信
只能说尽力了,执法不给力,钓鱼人着急
据说我这里的电工都是每个月请渔政的两顿饭。。。打电话报渔政一个小时是绝对到不了的
鱼刺卡死这些我儿子的
你老婆认他们是儿子吗?
滇池还不是天天电。没人管的,
我认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