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个帖子,关于线组搭配是否合理的问题。我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
首先声明本人不是高手,只是自己的一些精验和个人习惯。只供参考
1.在您出钓前一定要确定您今天主钓什么鱼。因为选择一个比较合理的线组可能会让您钓的鱼种更多一点,鱼的个体和重量的范围更大些,但是如果想把各各鱼种,大大小小的鱼都“钓好”是不大可能的。
线组过大,小体型的鱼出口不好,(比如鲫鱼)。但是线组过小又钓不了大体型的鱼,容易切线。所以选择一个合理的线组非常重要
正常情况下我的野钓线组搭配:
1-3两, 主线0.6,子线0.4/0.2主线0.4,子线0.2 袖钩2-4号
4-7两, 主线0.8,子线0.6/0.4主线0.6,子线0.4 袖钩3-5号
8两-1.5斤,主线1.2,子线0.8/0.6主线1.0,子线0.8/0.6袖钩6号
2斤-3斤,主线2.0,子线1.5/0.6主线1.5,子线1.0/0.8新关东伊势尼 (钩条稍粗一点的就行,不要过大)
2斤-3斤,主线2.0,子线1.5/1.2主线1.5,子线1.0/0.8新关东伊势尼 (钩条稍粗一点的就行,不要过大)
4斤-6斤,主线2.5,子线1.5/1.2主线2.0,子线1.2/1.0(要用长子线,钩型建议有伊势尼的)
以此类推
注意:(1).子线的长,浮标下降变慢,小鱼太多不宜,但长子线不易切线。视鱼情来选择。
(2).钩子不过大,钩条不要过粗,小鱼吃饵力小,钩子过大或过重鱼不易吸入口中。
(3).要合理选择浮标。不要过大,也不要过小。
(4).主线比子线大一倍为合理,这样在挂底和遇到大鱼时不至于切主线和断杆的情况发生。(特殊情况除外)
(5).并不是说线粗了就钓不到小个体的鱼了,只是出口不是太好,浮标的反映不是太清晰。所以倒至鱼获变
少。但是线组也不能太细,后果可能大家都会知到。
个人建议:我野钓的线组,专钓鲫鱼时,主线1.2,子线0.8/0.6袖钩6号,可以钓1两-3斤的鱼,本人最大钓过4斤多的鲤鱼。
专攻1斤以上的鱼时,主线2.0,子线1.5/1.2(钓钩用新关东号数看鱼情再定)可以钓4两-6
斤的鱼本人最大钓到过9斤大鲤鱼
2.根据水温、水情、鱼情、鱼种来决定您所用的线组。
注意:(1)水温低时,要比正常线组细一点。因为水温低时鱼吃口小,所以子线要细一点更容易被鱼吸入。(水温
在此15度以下时)
(2)深水要用比正常线组大一点儿的,因为水深时鱼杆在遛鱼时的阻力变大。
(3)鱼吃口特别好,特别猛时,要比正常线组大一点,这样你可以更的遛鱼,而且没有切线的后顾之忧。
(4)钓大草鱼、大鲢鱼、大青鱼时,要比正常线组大一点,因为这三种常见淡水鱼在中鱼和遛鱼的前两个回
合的冲力非常大。
3.鱼杆和钓线对线组也是有影响的
注意:(1)所为的战斗杆如(3H,4H)是表示鱼杆的硬度很硬。在用这种鱼杆的时候线组要稍大一点。以免切
线、跑鱼。
(2)也有一种细身的鲫鱼杆,它是专攻小体型鱼的,用线不能过粗,如果粗线遇到大鱼是容易把鱼杆拉伤甚
至拉断。
(3)鱼线也分好多种,主要是线的质量是否达标。这里特别提示一点,尼龙线因为它本身的材质和特性,所
以不建议“手杆”钓鱼,容易伤到鱼杆。
以上是本人在野钓过程中摸索的一些个人精验和看法,只供参考。如有问题请指正
谢谢!
野外?很容易挂底的! 照你的线组搭配,2.0+1.5如果2跟1.5的子线都挂地龙了,是不是主线带漂也拉下去了?点评[attach]509483[/attach]石景山乐钓人主线2.0,子线1.5/1.2 ,小弟在上面已经写到了也可以用1.2的详情回复发表于 2013-9-4 20:30
学习了 谢谢好友分享
经验之谈,谢谢分享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分析的很有道理,谢谢楼主!
1.2的子线九斤大鲤 请问楼主永的是什么牌子的线点评[attach]509484[/attach]石景山乐钓人那次用的是1.5的子线,叫渔神。详情回复发表于 2013-9-4 22:24
谢谢.矛盾.线组细了,野钓万一碰个大的跑了.太可惜了点评[attach]509485[/attach]石景山乐钓人线细了,你可以加长子线长度,再用稍软一些的杆子。我0.6主线,0.4子线,3.6米鲫鱼杆钓过2斤的鲤鱼,而且是经常事儿。详情回复发表于 2013-9-4 22:29
鱼儿在等海 发表于 2013-9-4 18:00 野外?很容易挂底的! 照你的线组搭配,2.0+1.5如果2跟1.5的子线都挂地龙了,是不是主线带漂也拉下去了?主线2.0,子线1.5/1.2,小弟在上面已经写到了也可以用1.2的
学了一招,谢谢。
不错学习了,感谢楼主的分享
学习了,相比楼主,我野钓用的线要粗好多,请高手指点,3.0杂牌主线,1.5名牌子线,子线长度36CM左右,4号伊势尼点评[attach]509486[/attach]石景山乐钓人这样的话主钓一斤以上的,4两以下鲫鱼的出口不太好,可能会丢口。详情回复发表于 2013-9-4 22:26